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8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拟取消实施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调整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124,477.52 万元,现调整为 82,245.49 万元。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 号)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69,958,50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0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84,299.99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54.51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245.49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
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24,477.52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 58,896.96 54,031.00
项目
2 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34,925.88 32,048.52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560.92 5,398.0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3,000.00 33,000.00
合计 132,383.76 124,477.52
二、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一)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取消及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原计划募集配套资金 124,477.52 万元,用于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245.49 万元,相比原计划有所减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取消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取消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 58,896.96 43,847.49
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560.92 5,398.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3,000.00 33,000.00
合计 97,457.88 82,245.49
其中,公司拟通过增资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2、取消及调整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和影响
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的达成情况,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实施效率的考虑,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取消及调整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3、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取消募投项目后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本次相关募投项目取消及调整后,并未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故不涉及取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相关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未涉及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仅基于审慎性原则,针对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相关调整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相关调整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全体监事会成员同意取消及调整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未涉及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仅基于审慎性原则,针对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