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8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标的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
增资金额:43,847.49 万元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博敏电子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 号)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69,958,50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0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84,299.99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54.51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245.49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取消及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及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进行调整,取消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 58,896.96 43,847.49
产业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560.92 5,398.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3,000.00 33,000.00
合计 97,457.88 82,245.49
二、以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
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3,847.49 万元对江苏博敏进行增资,其中 43,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 847.4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款将全部存放于在相关商业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用于“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的实施。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博敏注册资本将由 17,000 万元增加至 6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属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徐缓
注册资本:17,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 年 6 月 8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 PCB 板、任意阶 HDI、刚柔 FPC)、新
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 RFID 天线、SIP 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博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其 94.1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 5.88%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
有其 98.33%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 1.67%的股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 96,360.23 万元,负债总额为
71,091.19 万元,净资产为 25,269.04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64,600.84 万
元,净利润为 3,144.83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 104,474.77 万元,负债总额为
69,080.26 万元,净资产为 35,394.51 万元,2020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3,640.51 万元,净利润为 5,125.4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博敏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目的是为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实施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及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进行增资,增资来源为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之募集资金。江苏博敏获得上述增资后,将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管理相关募集资金。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范围,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江苏博敏增资 43,847.49 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增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江苏博敏募集资金的用途,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江苏博敏增资。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847.49 万元增资江苏博敏。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