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4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92.5488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17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等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徐驰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公告外,亦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3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17 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11 月 24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1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4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 141 名激励对象共计 774 万份期权的激
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
6、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同时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授予条件,须对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注销数量为
51 万份,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 834 万份(含预留部分 60 万份)调整为 783
万份(含预留部分 6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141 人调整为 128 人。同时,因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首次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 元/股调整为31.93 元/股。
7、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 26 名激励对象共计 60 万份期权的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审核确认。
8、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股票期权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议案》等议案。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人数由 154 人调整为 132 人,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83
万份调整为 702.58 万份,根据 2018 年年度和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
权数量调整为 1,377.0568 万份。
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公司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 相关公告和文件。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票期
期权数量 对象人数 权剩余数量
2017年首次授予 2017年11月24日 32.00元/股 774万份 141人 60万份
2018年预留部分授予 2018年10月25日 31.93元/股 60万份 26人 0份
注:上表中首次授予的价格已根据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进行调整,由 32 元/股调整
为 31.93 元/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41 人调整为 128 人;同时根据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同步调整已授予价格和数量,授予价格由 31.93 元/股调整为 16.19 元/股,股
票期权数量由 702.58 万份调整为 1,377.0568 万份,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4 人调整为 132
人。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不适用。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博敏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 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公司/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行权条
件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
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17-2019年三年实现的年 根据公司2017-2019年三年实现的
2 均净利润较2016年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110%。 年均净利润较2016年净利润的增
长率为144.44%,符合行权条件。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规定,
不存在不得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 不适当人选;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实际
可行权的数量比例与该行权期对应的考核期间的绩 经考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
效考核分数挂钩,具体如下: 除2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
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分数 对应的行权比例 权条件,其余111名激励对象个人
4 A-优秀 90-100 100% 绩效考核达成A-优秀,满足100%
B-良好 80-89 80% 行权条件,另外2名激励对象个人
C-合格 60-79 50% 绩效考核达成B-良好,满足80%行
D-不合格 59及以下 0% 权条件。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额度=激励对象当期计
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数对应的行权比
例。激励对象考核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
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除 2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及 2 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当期仅满足 80%的行权条件,其余 113 名(含 2 名当期未完全行权激励对象)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共计 392.5488 万份,自 2019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止可进行第
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