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1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
年3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3月26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
独立董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
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在国内业绩排名前列的专业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2017年度审计业务执行情况,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8-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18-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5,318,636.09元,减去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531,863.61元,减去公
司2017年派发的普通股股利10,041,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7,880,760.7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以及2012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7,35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6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045,100.00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口径)65,240,733.43元的16.9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所处的印制线路板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2017 年,因受宏观金融
环境影响,融资成本大幅上升,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长 69.95%,且公司为提高
市场竞争力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仍需阶段性地投入研发项目及对设备升级改造。因此,鉴于目前公司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阶段,仍将面临项目资本支出压力及快速发展阶段日益增长的大额流动资金需求,在综合考虑《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承诺基础上,拟定上述分配方案,以留存足够的收益用于项目建设及业务拓展,减少融资压力与成本,为未来盈利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从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7〕30 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
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表。同时,根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
关问题的解读》,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公司2017年年度报表编制执行《通知》的相关规定,将原列报于“营业外
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83,136.61元,营业外支出1,191,579.10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1,108,442.49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