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7-04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837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735万股的5%。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时间:2015年12月9日
注册地: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双面、多层、柔性、高频、HDI印刷电路板
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路板表面元件贴片、封装;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不动产及机器设备租赁;软件的设计、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网络通讯科技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低压电器生产、加工、销售;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1,350,556,992.99 1,130,254,643.17 1,053,667,556.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3,391,586.87 60,958,524.91 69,221,557.05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3,622,929.38 44,031,973.72 58,706,934.31
的净利润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34,263,510.80 889,239,423.93 527,830,163.81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922,702,721.80 1,785,204,668.61 1,340,040,981.64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9 0.486 0.552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261 0.351 0.468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5.86 10.92 14.03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78 7.89 11.90
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是:董事长徐
缓,副董事长刘燕平,董事谢小梅、谢建中、刘远程、韩志伟,独立董事曾辉、徐驰、张荣武。
2、监事会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信峰、监事宋志福、
职工代表监事张仙华。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7人,分别是:总经理徐缓,常务副总经理刘燕平,
副总经理韩志伟、王强、覃新,财务负责人刘远程,董事会秘书黄晓丹。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
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37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全部行权所获公司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6,735
万股的5%。其中,首次授予777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
的92.83%,其全部行权所获公司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735
万股的 4.64%;预留授予 6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7.17%,其全部行权所获公司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735万股
的0.36%。
预留期权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
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总计142人。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 获授股票期权 获授股票期
激励对象 票期权份 占授予总数的 权占当前总
数(万份) 比例(%) 股本比例
(%)
刘远程 董事/财务总监 26 3.11 0.16
核心管 韩志伟 董事/副总经理 22 2.63 0.13
理人员王强 副总经理 20 2.39 0.12
覃新 副总经理 17 2.03 0.10
黄晓丹 董事会秘书 17 2.03 0.10
核心骨干(合计137人) 675 80.65 4.03
预留股票期权 60 7.17 0.36
合计 837 100 5.00
注:1、公司单独和合计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
与本激励计划。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2.00元/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下述价格中的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8.73元/股;
2、本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6.83元/股。
(三)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股票期权在每次授权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授予该部分股票期权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七、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一)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计划首次授予等待期为24个月。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至股票期权预留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计划预留部分等待期为24个月。
(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1、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
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
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