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公司章程》(2023 年 7 月)进行修订,并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 关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 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合法律法规或者本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规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应当在
定,履行董事职务。 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
本公司章程继续履行职责,但存在法律、法
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
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 第一百一十条 ……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规范各专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
门委员会的运作。 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规范各专门委
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战略委员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的主要职责为:……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就相关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政策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 决策机制
程序和决策机制 1、……
1、…… 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可能损
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
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
露。
…… ……
(二)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二)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和比例 ……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
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时,或资产负债率高于60%,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以不
进行利润分配。
……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一般进行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
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 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
司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
分红。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
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
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
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一百六十三条 (就利润分配政策,
删除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
成 股利(股份)的派发事项。 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
利(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 年 3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2023 年 7 月)同时废止。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已经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3 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