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
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 号)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56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18,534,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7,329,603.7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1,204,396.22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 G-001 号”《验资报告》。上
述募集资金存放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用募投资金 已使用金额(含税)
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15,304.94 15,304.94 12,768.77
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9,348.99 9,348.99 5,493.51
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3,492.14 3,492.14 3,492.14
收购上海奇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 15,000.00 15,000.00 8,7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300.00 2,594.83 2,594.83
剩余的募集资金 - 1,379.54 0.16
合计 - 47,120.44 33,049.41
注:①已终止实施的“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728.53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348.99万元变更用于“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项目”,仍有剩余的募集资金
1,379.54万元;②表格中“剩余的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系银行询证函费用和汇款手续费;
③表格中“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情况
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历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投资期限为历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对
外发布公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及
理财收益 6,099.24 万元(含税)。
(二)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所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针织袜机电 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主要围绕公司针织设备电控系统制造业务展开,由全 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睿达”)实施,上述两个
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为 24,653.93 万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已投入
18,262.28 万元(含税),尚处于项目主体建设中,初步预计 2023 年 6 月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募投项目专户取得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利息收入(含税) 理财收益(含税)
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 民生银行福州 606151975 291.46 1,863.93
生产建设项目 金山支行
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 民生银行福州 631032172 64.92 608.45
生产建设项目 闽都支行
合 计 / / 356.38 2,472.38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配合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继续推动募投项目 的顺利开展,公司将“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针织袜机电脑 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专户取得的利息及理财收益2,828.76万元(含税)用于 所属募投项目建设。该事项已经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睿能科技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睿能科技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事项。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睿能科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