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能科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21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404,000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210,508,200 股)的 1.62%。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办理完成后,相关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2、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对外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1年11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5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10日,首 次授予价格为6.92元/股,向23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844,000股。
6、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对外披露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 日,预留授予价格为 7.42 元/股,向 3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785,000 股。
8、2022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7名已离职激励 对象回购354,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4,000股,回购价格为6.7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3名已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0股,回购价格为7.29
9、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10、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54,000 股。
11、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向 23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844,000 股限制性股票,15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中,回购注销 1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4,000 股,剩余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尚
有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因此,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218 名,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404,000 股。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
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首次授予部分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首次授予部分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首次授予部分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
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的说明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 是否达到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2021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绩考核目标为: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9,549.68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
费用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到目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233名激励对象中: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 (1)15名激励对象因个
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 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资格。其中14名激励对象已获
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等级表确定: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个人层面上一年 A B+ B B- C D 性股票公司已办理完毕回购
度考核结果等级 (卓 (优 (良 (合 (待 (不合 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
越) 秀) 好) 格) 改进) 格)
个人层面解除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限售比例 100% 75% 0% 票尚未办理回购注销,后续公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 司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 (2)本次解除限售的218
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名激励对象的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绩效考核待改进、不合格等原因不能解除限 均为B(良好)及以上,满足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按授 解除限售条件,本期个人层面
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即将届满,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