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354,000 354,000 2022 年 10 月 13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2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回购354,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4,000股,回购价格为6.7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0股,回购价格为7.2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截至目前,公告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中 1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 14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
分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激励对象因
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因此,公司将对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人员、数量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 剩余数量
授予数量
人员(名) 股数(股) 人员(名) 股数(股) 人员(名) 股份(股)
首次授予 233 8,844,000 14 274,000 219 8,570,000
预留授予 31 785,000 3 80,000 28 705,000
合 计 264 9,629,000 17 354,000 247 9,275,000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171554),并向中登公司
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
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629,000 -354,000 9,275,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233,200 0 201,233,200
合 计 210,862,200 -354,000 210,508,2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
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公司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资金来源、信息披露、回购注销安排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