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1-01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梁晓、江乾坤、刘树浙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关联董事蒋慧儿、黄招有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