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0-02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并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6,361,600元增加至101,815,500元。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9月16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格林达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公司现已完成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324192613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法定代表人:方伟华
注册资本:壹亿零壹佰捌拾壹万伍仟伍佰元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7日
营业期限:2008年06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业级(电子级)四甲基氢氧化铵(显影液)、30%三甲胺水溶液,回收:甲醇。(生产场地按许可证核定的地址生产),上述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工产品及原料进出口(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