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06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
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项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次
1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
事会聘任的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总经理)。
2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
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
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数时,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补选出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定,履行董事职务。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
董事会时生效。 事会时生效。
3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 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 和奖惩事项;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战略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或者以
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 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
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 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
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
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排持股计划;
(4)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就下列事项向
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