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现金管理的产品分为保本型和非保本型,虽然公司会采取适当措施
控制风险,但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仍然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产品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购买的产品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非保本产品还存在本金部分损失的风险;
3、购买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协议约定,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鉴于上述授权即将届满,为调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该 5 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为了提高收益,在保证流动性和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也可以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非保本型、具有一定风险的理财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不包括股票二级市场、期货市场等投资。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且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的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实施方式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鉴于投资的部分产品为非保本型,也会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鉴于现金管理的产品分为保本型和非保本型,虽然公司会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风险,但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仍然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产品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购买的产品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非保本产品还存在本金部分损失的风险;
3、购买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协议约定,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金融机构的选择上,公司将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它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上,尽可能选择相对低风险的产品,同时在购买每单理财产品前,需要充分了解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对产品存在的风险进行内部评估,并按内控及授权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兴业股份第五届监事会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