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王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93.13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
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锦程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
超过 148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股东王锦程先生《关于减持苏州兴业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锦程 5%以下股东 5,931,300 2.94% IPO 前取得:5,931,3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王进兴 56,782,900 28.17%
王泉兴 52,334,600 25.96% 亲属关系:王进兴、曹
连英夫妇和王泉兴、沈
沈根珍 7,413,900 3.68% 根珍夫妇为公司的共同
王文浩 5,931,300 2.94%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王锦程系王进兴和曹连
王锦程 5,931,300 2.94% 英之子;王文浩系王泉
兴和沈根珍之子;苏州
第一组 曹连英 4,448,300 2.21% 宝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宝沃创业投资有 系曹连英和王文浩所控
3,596,300 1.78% 制的企业;王文娟系王
限公司 泉兴和沈根珍之女,王
王文娟 1,482,700 0.74% 永兴系王进兴的二哥、
王泉兴的二弟。
王永兴 907,200 0.45%
合计 138,828,500 68.87%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数量(股)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比例 区间
王锦程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12/17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1,480,000 过 : 过:1,480,000 股 ~2022/5/16 价格 股份 求
股 0.73%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1,480,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进兴、曹连英夫妇和王泉兴、沈根珍夫妇,股
东王文浩、王锦程、苏州宝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文娟、王永兴承诺:自兴业
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兴业股份的股份,也不由兴业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兴业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进兴、曹连英夫妇,王泉兴、沈根珍夫妇,股东王文浩、王锦程承诺:所持兴业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且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承诺人各自持有兴业股份股份总额的5%,两年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承诺人各自所持兴业股份股份总额的10%。若兴业股份自股票上市之后至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的。在减持实施期间内,公司股东王锦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