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7 证券简称:中科软 公告编号:2023-032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郭丹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167,42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9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志华先生、王欣女士、蔡宏先生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61,290 股、3,104,141 股、2,939,376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179%、0.5229%、0.495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郭丹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167,420 股,不超过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1.039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志华先生、王欣女士、蔡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分别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65,000 股、776,000 股、734,000 股,分别不超过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1794%、0.1307%、0.1237%,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公司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含六个月期满之日)。上述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数量、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
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郭丹女士,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张志华先生、王欣女士、蔡宏先生发来的《关于中科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郭丹 5%以下股东 6,167,420 1.0390% 其他方式(上市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取得:6,167,420 股
IPO 前取得:2,958,064 股
张志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261,290 0.7179% 其他方式(上市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取得:1,303,226 股
IPO 前取得:1,788,672 股
王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104,141 0.5229% 其他方式(上市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取得:1,315,469 股
IPO 前取得:2,013,840 股
蔡宏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939,376 0.4952% 其他方式(上市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取得:925,536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 比例 期间 价格区间 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上市后资本
郭丹 不超过: 不超过: 6,167,420 股 2023/5/5~ 按市场价 公积金转增 个人资
6,167,420 股 1.039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3/11/3 格 取得 金需求
6,167,42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张志华 不超过: 不超过: 1,065,000 股 2023/5/2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1,065,000 股 0.1794%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3/11/22 格 金需求
1,065,0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王欣 不超过:776,000 不超过: 776,000 股 2023/5/2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股 0.1307%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3/11/22 格 金需求
776,0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蔡宏 不超过:734,000 不超过: 734,000 股 2023/5/2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股 0.1237%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3/11/22 格 金需求
734,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
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郭丹女士: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自中科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软股份,也不由中科
软回购该等股份;中科软上市后 6 个月内,如中科软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科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
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股东郭丹女士: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
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5)本人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适用前两款规定时,本人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将合并计算。
(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高级管理人员张志华先生、王欣女士、蔡宏先生: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不会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
内卖出,亦不会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上述承诺均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如本人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该等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