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75.6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磊,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十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华丽,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凯凯,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系独立复核。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为 200 万元(不包含审计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等),与上年审计收费相同。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从独立性、专业性及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所经核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