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套液力变矩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研发中心
升级改造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25,180,116.06 元、28,816,986.95 元。(含扣除手续
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未到期承兑汇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
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10 万套液力变矩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两个项目结项并分别将节余募集资金 25,180,116.06 元、28,816,986.95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未到期承兑汇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5 号)核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20.4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61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5,654,715.0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额为 556,345,284.91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51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分别与时任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余杭支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于2017 年 5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因该项目已结项,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将该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余杭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年产 200 万套膜片弹簧离合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因该项目已结项,公司于 2019年 06 月 24 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年
产 30 万套离合器系统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因该项目已结项,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安信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和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套液力变矩器生产
线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分别节余募集资金 25,180,116.06 元、28,816,986.95 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产 10 万套液力变矩器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
生产线 技改项目 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① 5,3 15.00 4, 4 50.00
实际投资金额② 3,421.31 2,078.73
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③ 624.32 510.42
节余募集资金④=① -②+③ 2,5 18.01 2, 8 81.69
其中包括:未到期承兑汇票 559.33 53.20
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307.36 1,518.85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公司合理利用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分别为624.32 万元和 510.42 万元。
(三)前期公司分别已经开具了承兑汇票 559.33 万元和 53.20 万元,尚未
到期,待到期置换后计入实际投资金额里。
(四)由于目前约 307.36 万元和 1,518.85 万元的部分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
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年产 10 万套液力变矩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
目”已建设完成,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分别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25,180,116.06 元、28,816,986.95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未到期承兑汇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后续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董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产 10 万套液力变矩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和“研
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达成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实施。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决议
(四)经监事签字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