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2018 年 3 月 9 日至 2018 年 3 月 18 日(共计 10 日),公司通过内部宣
传栏张贴《铁流股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结束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铁流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铁流股份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和《铁流股份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12.1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5、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的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的事由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股转增 0.3 股,利润分配已于 2019 年 6 月实施完毕。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之前公司已实施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公司拟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回购注销原则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对其获授的共计 6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调整。综上,公司回购数量调整为Q=Q0×(1+n)=63000×1.3=81900,每股回购价格12.14/1.3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专项意见
独董意见: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所
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