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2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洪建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报出 2020 年度财务
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 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74,619.53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0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6,052,324.19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6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8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3.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合并范围子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18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董事长洪建沧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洪建沧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7.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在江苏省张家港
经济开发区长兴路 30 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