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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22 沪市 金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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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22:金鸿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金鸿顺”或“公
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本次
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
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 ”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3,2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
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9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为1,2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17.54元/股。
金鸿顺于2017年10月11日( T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
始发行“金鸿顺”股票1,280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
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5,407,369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05,060,068,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1218351%。配号总数为105,060,068
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105,060,067。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8,207.82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规模的50%( 1,600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
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
发行数量为2,8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
为0.02741289%。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于2017年10月12日( 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
路778号国信紫金山大酒店四楼海棠厅进行本次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17年10月13日( 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 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 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并于2017年10月13日( 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17.5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按此价格在2017年10月11日( 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0月11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剔除无效报价后将配售对象的报
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
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
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
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
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
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
年10月13日( 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0月13日( T+2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此页无正文,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
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
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