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因公司当日下午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周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公司 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选举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选举周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选举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如下表所示: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与ESG委员会 周志刚 周志刚、陈双(独立董事)、李海歌(独立董事)、
张世新、吴毅飞
审计委员会 史 永 史永(独立董事)、郭秀华(独立董事)、邹超
提名委员会 李海歌 李海歌(独立董事)、史永(独立董事)、周志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郭秀华 郭秀华(独立董事)、李海歌(独立董事)、石少军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周志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周志刚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志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事前资格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聘任石少军先生、王宁先生、廖结兵先生、王永强先生、唐云先生、郑飞先生、黄小东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岁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岁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财务总监谢小强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认为谢小强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小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利平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9.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定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周志刚先生、石少军先生、王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0.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2)。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周志刚先生、石少军先生、王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3)。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