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919 沪市 金徽酒


首页 公告 603919: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603919: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6

603919: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复星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复星财务公司以及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
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复星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复星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

  复星财务公司与公司均为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7 日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158 号 1602A、B、C 室、1603A室

  法定代表人:张厚林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成员单位的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 万元,其中: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持股 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复星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117,761.05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198,512.9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919,248.12 万元;2021年度,复星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7,579.44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250.23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条款

  (一)合作原则

  1.1 复星财务公司为公司(包括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1.2 公司有权在衡量市场价格和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复星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接受复星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内容

  复星财务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2.1 存款服务

  2.1.1 公司在复星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复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1.2 复星财务公司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电票保证金存款等;

  2.1.3 复星财务公司承诺,公司在复星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各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平均利率;同时,不低于复星财务公司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二者以较高者为准;

  2.1.4 公司在复星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

  2.1.5 复星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根据双方约定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1.6 复星财务公司严格执行中国银保监会对非银行机构的相关政策,对公司存贷款业务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2 授信服务

  2.2.1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复星财务公司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开立商业汇票、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2.2 本协议期间,公司可以向复星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执行将根据公司情况及综合授信评级,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2.2.3 复星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届时颁布的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各金融机构向公司
提供的同种类、同期、同档次贷款之平均利率;同时,不高于复星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中与公司同类型企业所提供的同种类、同期、同档次贷款所定的利率,二者以较低者为准。银票保证金比例不高于公司在国内金融机构开票所需的保证金比例。

  2.3 结算服务

  2.3.1 复星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的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3.2 复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不高于复星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标准,二者以较低者为准。

  2.4 其他金融业务

  2.4.1 复星财务公司在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2.4.2 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复星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不高于复星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标准,二者以较低者为准。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各自有权机关审批通过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复星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复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贷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收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各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复星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震先生、石琨先生、吴毅飞先生、邹超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复星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金额为 0 元。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同一关联人不同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存在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劳务及房屋租赁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复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已对复星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且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已制订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上述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预案均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保荐机构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日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