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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1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4

60391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2-09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朕等 2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63,04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对《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预留授予日,向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
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5 月 18
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日,向激励对象王琨先生授予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8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陈丹凤、刘宇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陈丹凤、刘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2,5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52 元/股(四舍五入),注销陈丹凤、刘宇已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000 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4,400 股,注销朱良晶、邓宇辉、刘凌、徐慧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7,600 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92.872 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332,02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朕、杨渝、聂明明持有的股票期权全部尚未行权,同意公司将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6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朕等 2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53,04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对《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0,000 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朕、聂明明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A,激励对象可全额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B,则激励对象可按8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C,则激励对象可按6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为D,则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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