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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18 沪市 金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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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18:金桥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1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金桥信息”)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3月21日修订)等有关法规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在发行结构、发行方式、网下投资者认定、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定价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配售方式、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重点关注本公告的重要提示部分。
    2、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网上申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参考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5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15年5月19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公司。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金桥信息”,股票代码为“603918”,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91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实施,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5月14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9.50元/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200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4、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9.50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金桥申购”,申购代码为“732918”。
    5、根据《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程序和原则,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和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中,报价大于等于发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247家配售对象)”。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6、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已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通过网上发行申购新股。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同时,该配售对象将被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
    7、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协会报备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8、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交付申购款。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5年5月20日(T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9、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0、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与配售的,视为认可并承诺符合公告所规定的条件,同意并承诺配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投资者的身份进行核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等存在关联关系嫌疑的投资者,保留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报价,或剔除其报价的权利;有权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配售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或进行配合,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11、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5月21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5年5月22日(T+2日)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一、本次A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2、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1,320万
股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3、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5月19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等文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本次申购获配的投资者。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金桥信息           指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2015年5月20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A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2,2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3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发行数量为8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9.50元/股认购。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5月19日(T-1日)9:30-15:00及2015年5月20日(T日)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5月20日(T日)(9:30-11:30,13:00-15:00)。
    (四)募集资金
    根据9.50元/股的发行价格和2,2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0,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91.8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7,108.12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17,108.12万元。
    所有募集资金净额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5月2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5年5月21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