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3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将于2015年5月19日和5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下发行;于2015年5月20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网上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3月21日修订)的要求,本次发行在发行结构、发行方式、网下投资者认定、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定价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配售方式、回拨机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5年5月11日(T-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5、发行人所在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43.54倍(截至2015年5月14日)(T-4日)。
从行业看,发行人与太极股份、立思辰、飞利信和延华智能4家上市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以2014年每股收益及2015年5月14日(T-4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14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174.18倍(详见《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9.5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6、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2015年5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7、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8、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9、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17,108.12万元。按9.50元/股的发行价格和2,2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0,900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3,791.8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7,108.12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5年5月20日(T日)出现网下申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的,中止发行。
14、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5、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16、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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