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工业园区西谷路 358 号宁波
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593,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5.659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施良才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独立董事秦珂女士、独立董事王溪红女士、
独立董事邬辉林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吴海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1,574,700 99.9736 18,900 0.026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1,574,700 99.9736 18,900 0.026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施良才 71,569,202 99.9659 是
3.02 施定威 71,569,202 99.9659 是
3.03 蔡振贤 71,569,202 99.9659 是
3.04 邬振贵 71,569,202 99.9659 是
3.05 杨维超 71,569,202 99.9659 是
3.06 许钢 71,569,202 99.9659 是
4、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 万伟军 71,569,201 99.9659 是
4.02 胡力明 71,569,204 99.9659 是
4.03 王国祥 71,569,201 99.9659 是
5、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5.01 樊开曙 71,569,201 99.9659 是
5.02 贺朝阳 71,569,203 99.9659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修订《公司 5,500 22.5409 18,900 77.4591 0 0.0000
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 5,500 22.5409 18,900 77.4591 0 0.0000
部分制度的议
案
3.01 施良才 2 0.0081 0 0.0000 0 0.0000
3.02 施定威 2 0.0081 0 0.0000 0 0.0000
3.03 蔡振贤 2 0.0081 0 0.0000 0 0.0000
3.04 邬振贵 2 0.0081 0 0.0000 0 0.0000
3.05 杨维超 2 0.0081 0 0.0000 0 0.0000
3.06 许钢 2 0.0081 0 0.0000 0 0.0000
4.01 万伟军 1 0.0040 0 0.0000 0 0.0000
4.02 胡力明 4 0.0163 0 0.0000 0 0.0000
4.03 王国祥 1 0.0040 0 0.0000 0 0.0000
5.01 樊开曙 1 0.0040 0 0.0000 0 0.0000
5.02 贺朝阳 3 0.0122 0 0.0000 0 0.00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晓燕、吴孟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