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24-032
债代码:113650 转债简称:博 22 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
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张建雄先生不再续签,引起实际控制人变化及权益
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由缪昌文先生、
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变更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变化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和 2023 年
10 月 30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到
期,到期后张建雄先生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二、本次持股变动及实际控制人变化的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和张建雄先生合计直接持有本公
司的股份为 4,71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90%(以 2024 年 3 月 31 日
总股本计算,下同)。通过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特”)控制本公司的股份为 16,3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70%。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建雄先生与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及江苏博特持有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博特,实际控制人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和张建雄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博特,实际控制人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
2024 年 4 月 30 日,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成
为一致行动人。该《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承诺并保证:在其作为苏博特、博特公司、建科院的股东期间(无论持股数量多少或如何变化),确保其(包括其代理人、委派的董事,下同)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2、双方承诺并保证:其在苏博特股东大会表决时,以一致意见为准进行投票表决。
3、双方承诺并保证:其在博特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关于苏博特相关议案时以一致意见为准进行投票表决。
4、双方承诺并保证:其在建科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有关博特公司相关议案时,如该等议案涉及苏博特相关事项,双方以一致意见为准进行投票表决。
5、双方承诺并保证:其在苏博特相关会议上作出表决时,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苏博特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6、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缪昌文先生与刘加平先生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
苏博特、在江苏博特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院”)关于苏博特相关事项保持一致行动;在苏博特保持一致行动,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为苏博特实际控制人,具体如下:(1)在建科院层面,对于苏博特的相关事项,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及缪昌文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南京博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建科院 36.45%的股权表决权,占建科院股权表决权的 1/3 以上,在苏博特相关事项上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继而控制建科院持有的江苏博特 34%的股权表决权;(2)在江苏博特层面,关于苏博特的相关事项,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及建科院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江苏博特 67.27%股权表决权。(3)在苏博特层面,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 8.79%股份,通过江苏博特控制本公司37.70%股份表决权,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合计控制本公司 46.49%股份表决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实际控制人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163,200,000 37.70%
缪昌文 21,600,000 4.99%
刘加平 16,440,000 3.80%
张建雄 9,120,000 2.11%
合计 210,360,000 48.59%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163,200,000 37.70%
缪昌文 21,600,000 4.99%
刘加平 16,440,000 3.80%
合计 201,240,000 46.49%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一致
行动协议到期,张建雄先生不再续签,引起实际控制人变化及权益变动。本次实际控制人及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总体保持稳定,对公司日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四、其他事项
江苏博特、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承诺:
1、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3〕151 号)等文件,严格执行有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的要求。
3、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减持相关规定,届时将依照最新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