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国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659,088,430 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9,090,611.60 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4.06%。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24 年下半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 13 亿元调整为 1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
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的职权,特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