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总裁助理、制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制造总监、 造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一)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二) 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
算; 散和清算;
(三) 公司章程的修改; (三) 公司章程的修改;
…… ……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董事会中设立独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董事会中设立独 立董事,其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 立董事,其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 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 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 职责,不受公司股东或者与公司及其 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
响。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 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 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
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 ……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
机构; 征集投票权;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股东征集投票权; 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 咨询;
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五)
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的薪酬、 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 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占有二分之一 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前款第(六)项
以上的比例。 职权,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第
(一)、(二)项事项应由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
论。
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的薪酬、
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占有二分之一
以上的比例。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制造总 公司总裁、副总裁、制造总监、财务负 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 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级管理人员。 员。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