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国 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38,039,422.31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72,54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136,85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90%。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此议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