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2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
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发布的《江苏国茂
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
一、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自公司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发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至本公告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委托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如下:
合作方 产品名称 类型 投资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实际收益
金额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 人民币按期开 保本表内 10,000 2019 年 6 2019 年 12 185.51
有限公司 放理财产品 理财 月 27 日 月 27 日
二、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 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 84,38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0.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73,33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3,333,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566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年产35万台减速机项目 45,000.00 19,329.86
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 30,000.00 4,007.8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304.96
合计 80,000.00 23,642.67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收益金 结构 是否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额 产品 收益 化安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期限 类型 排 关联
交易
中国银 银行 中国银行 2019年12 保本保
行股份 理财 挂钩型结 20,000 3.50% 120.82 月31日至 最低收 无 否
有限公 产品 构性存款 2020年3月 益
司 3日
兴业银 银行 兴业银行 2019年12
行股份 理财 企业金融 5,000 3.65%-3.7304% 60.00-61.33 月30日至 保本浮 无 否
有限公 产品 结构性存 2020年4月 动收益
司 款 28日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
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
间内,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
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30 日
(2)产品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3)产品到期日:2020 年 3 月 3 日
(4)认购金额:2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50%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争议的解决: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公司具体办理投资产品交易账户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30 日
(2)产品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
(3)产品到期日:2020 年 4 月 28 日
(4)认购金额:5,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65%-3.730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兴业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9)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兴业银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保本型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的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174,893,498.65 3,206,872,332.96
负债总额 1,008,932,242.27 1,046,471,10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65,961,256.38 2,160,401,228.21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089,74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