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3-042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凌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00,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386,973,152 股的 0.1035%;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
生持有公司股票 264,32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386,973,152 股的 0.0683%;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杜明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44,64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386,973,152 股的 0.1149%;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叶莉莉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32,54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386,973,152 股的 0.0601%;公司副总经理袁祎
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34,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386,973,152 股的 0.112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王凌云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100,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59%,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李林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6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71%,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杜明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111,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87%,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叶莉莉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58,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50%,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袁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 108,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80%,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
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凌云先生、李林达先生、杜明伟先生、
叶莉莉女士、袁祎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量(股) 例
王凌云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00,400 0.1035% 其他方式取得:400,400 股
李林达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64,320 0.0683% 其他方式取得:264,320 股
杜明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44,640 0.1149% 其他方式取得:444,640 股
叶莉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32,540 0.0601% 其他方式取得:232,540 股
袁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34,000 0.1122% 其他方式取得:434,000 股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其中首次授予董事、副总经理王凌云先生 16 万股,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 12 万股,董
事、副总经理杜明伟先生 14 万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莉女士 12 万股,副总经理袁
祎先生 14 万股。
2018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15,030 万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公积金转增后董事、副总经理王
凌云先生持股 22.4 万股,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持股 16.8 万股,董事、副总经理杜明伟
先生持股 19.6 万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莉女士持股 16.8 万股,副总经理袁祎先生持
股 19.6 万股。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董事、副总经理王凌云
先生 20 万股,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 15 万股,董事、副总经理杜明伟先生 20 万股,财
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莉女士 15 万股,副总经理袁祎先生 20 万股。
2022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21,697.8027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公积金转增后董事、副总经
理王凌云先生持股 40.04 万股,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持股 26.432 万股,董事、副总经
理杜明伟先生持股 44.464 万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叶莉莉女士持股 23.254 万股,副总
经理袁祎先生持股 43.40 万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来源 原因
区间
王凌云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4/24 ~ 按 市 场 限制性股票 股 东 自
100,100 股 0.0259% 2023/10/23 价格 激励,公积金 身 资 金
持,不超过: 转增 需要
100,100 股
李林达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4/24 ~ 按 市 场 限制性股票 股 东 自
66,000 股 0.0171% 2023/10/23 价格 激励,公积金 身 资 金
持,不超过: 转增 需要
66,000 股
杜明伟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4/24 ~ 按 市 场 限制性股票 股 东 自
111,100 股 0.0287% 2023/10/23 价格 激励,公积金 身 资 金
持,不超过: 转增 需要
111,100 股
叶莉莉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4/24 ~ 按 市 场 限制性股票 股 东 自
58,100 股 0.0150% 2023/10/23 价格 激励,公积金 身 资 金
持,不超过: 转增 需要
58,100 股
袁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4/24 ~ 按 市 场 限制性股票 股 东 自
108,500 股 0.0280% 2023/10/23 价格 激励,公积金 身 资 金
持,不超过: 转增 需要
108,500 股
注: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
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
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承诺:
1、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凌云先生、李林达先生、杜明伟先生、叶莉莉女士、袁祎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王凌云先生、李林达先生、杜明伟先生、叶莉莉女士、袁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