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10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工作已完成并正式投入生产,经公司管理层充分研究论证,项目一期可以满足现有业务配套和保障能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价值更大化,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 号《关于核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669 万股,发行价格 16.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3,215,3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5,070,000.0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28,145,3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全部到位,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6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计划利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集资金额
1 牧高笛“一站式”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2900982080 14,505.92
销渠道建设项目 司衢州分行
牧高笛 O2O 管理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4100200101201001167
2 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司衢州分行 15 1,880.98
3 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13810154740012287 3,150.10
品展示厅项目 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8350000000217 3,277.53
限公司衢州分行
合计 22,814.53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变更的募投项目为“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和“牧高笛O2O 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为 16,386.90 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实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6,386.90 万元。2020 年募投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因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
2019 年募投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完工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募投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
品展示厅项目”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变更的募投项目为“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拟投资总额为 20,625.13 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实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7,063.88 万元。截止 2024 年 4 月 22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319.60
万元。
(四)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017 年 3 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 年 1 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 年 5 月,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
的公告》,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 年 4 月,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5 月,“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和丰支行账户中资金余额已全部转入同一项目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0 年 5月 21 日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 年 7 月,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销户
的公告》,终止“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 ,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将“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
品展示厅项目”对应的浦发银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 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 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 年 2 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 年 7 月,公司将“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渤海银行募
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全部转入“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对应的中信银行账户 后,办理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子 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 年 3 月,鉴于原“牧高笛 O2O 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变更,
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办理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募集 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 年 4 月 22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 期末余额
质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801012900982080 活期户 89,589,741.92
有限公司 限公司衢州分行
衢州天野户外用品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801013002383457 活期户 135,702.96
限公司 限公司衢州分行
合计 89,725,444.88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20,625.1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0,025.1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00 万元。资金需求中,17,063.88 万元由募集
资金投入,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入 14040.30
万元,新建一栋 4 层厂房,建筑面积 44765 平米,建设期 1 年;二期投入
6,584.83 万元,将新建一栋 4 层厂房,建筑面积 21396.42 平米,建设期 1 年。
项目预计投产时间 2024 年 12 月。
截至目前,“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一期厂房已建设完毕,并已配备
智能装配生产线、智能化仓储设备设施,达到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智能装配仓储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
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