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04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796,937.49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8,315,100.13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8,315,100.13元,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4,322,370.98 元 , 扣 除 2023 年 已 分 配 的 现 金 股 利
79,735,440.00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2,902,031.11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6,69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0,028,000.00 元(含税)。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9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总股本 66,69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3,366,00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增加数量为准),注册资
本变更为 93,366,000 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 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