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2-064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拟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外销业务总监、内销 监、董事会秘书、外销业务总监、内销
产品总监、制造总监。 产品总监、制造总监以及由公司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人员。
无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进行。 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 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注销;...... 注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
6 个月时间限制。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 持股计划;
......
第四十一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第四十二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由董事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联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七)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的其他担保情形。
联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八)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
的其他担保情形。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决定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决定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 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
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出议案。 出议案。
......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本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限以及会议召集人; 限以及会议召集人;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案;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容。
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案;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容。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权登记日;
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号码。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权登记日;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 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
号码。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七十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 第七十一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
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