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1-012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
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长期存款产品进行质押,质押总额十二个月不超过 3 亿元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质押物情况
1、质押物:为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长期存款产品等。
2、质押额度及有效期:质押总额十二个月不超过 3 亿元
3、质押目的: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将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长期存款产品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
资金计划安排,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长期存款产品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采取的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长期存款产品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