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 2023-13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1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7453848380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住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6 号
成立日期:2003 年 3 月 11 日
经营范围:润滑油、石油添加剂、制动液、防冻液调和、销售;汽车配件、润滑剂生产、销售;汽车养护用品、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领域,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已建立了涵盖集润滑油、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发动机冷却液、车用养护品等于一体的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后市场、工程机械等领域。
(二)公司 2020-2022 年业绩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元) 1,914,598,750.77 4,053,505,420.73 14,071,642,95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826,646.36 350,839,426.93 752,923,904.90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185,762,247.15 328,287,556.71 693,351,582.04
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总资产(元) 2,955,909,162.14 6,105,089,676.59 14,690,671,466.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元) 1,924,098,703.42 1,994,128,320.15 4,722,640,242.61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末 2021 年末 2022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73 1.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73 1.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0.43 0.68 1.31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15 17.24 21.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12.96 16.13 19.45
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目前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为:非独立董事石俊峰、吕振亚、秦建、沈志勇、张羿、朱香兰,独立董事李庆文、耿成轩、叶新。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为:薛杰、胡人杰、周林。
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由 4 名高管构成,分别为:总经理石俊峰、副总经理秦建、董事会秘书张羿、财务负责人沈志勇。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经营管理层与所有者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防止人才流失,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
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分别于2020年12月16日和2021年11月8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并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和 2022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互独立,分别根据公司各个阶段的需求制定方案并执行。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15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9%。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
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99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或退休返聘协议。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 约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万份)
1 张羿 董事、董事会秘书 19 3.09% 0.03%
2 沈志勇 董事、财务负责人 69 11.22% 0.12%
3 吕振亚 董事 19 3.09% 0.03%
4 秦建 董事、副总经理 18 2.93% 0.0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 490 79.67% 0.87%
员(195人)
合计(199人) 615 100.00% 1.0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1.92 元,即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每股 11.92 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为每股 11.08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为每股 11.92 元。
(三)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定价方式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稳定核心团队为根本目的,也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激励核心人才,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人才保障。本次采用自主定价方式依据如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和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