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以下合称“原募投项目”)
新项目名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由于原募投项目建设地块面临土地性质规划调整,新土地的获取超过预期时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相应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因此上述项目未有资金投入,项目全部募集资金9,521.47万元以及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5,0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45,214,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 截至期末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 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1 年产 12 万吨润滑油及防冻液扩产项目 20,000.00 20,756.44
2 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 16,199.76
70%的股权项目
3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5,000.00 -
4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4,521.47 -
合计 44,521.47 36,956.20
注: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原因在于募集资金存在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上述项目未有资金投入,公司拟将项目全部募集资金 9,521.47 万元以及累积理财收益和利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不含理财收益和利息)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21.39%。此次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永久性补流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面临的客观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将新建运营管理基地办公大楼、购置先进的
并对多项前瞻性技术课题进行研发攻关;另一方面,通过区域营销服务中心的建设,增强区域营销管理和服务力度,建设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项目拟总投资为14,361.8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000.00 万元。
具体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型 金额 占投资比例
1 运营管理基地 8,325.00 57.97%
1.1 建设投资 4,350.00 30.29%
1.2 设备投资 3,542.00 24.66%
1.3 研发费用 433.00 3.01%
2 信息管理系统升级 2,950.00 20.54%
2.1 设备投资 500.00 3.48%
2.2 软件投资 2,450.00 17.06%
3 区域营销中心 3,086.80 21.49%
3.1 设备投资 652.00 4.54%
3.2 项目实施费 2,434.80 16.95%
项目运营管理基地拟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宁栖国用(2015)第 04430 号),该土地使用权以转让方式取得,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另外,项目将在合肥、成都、沈阳、杭州、郑州、广州、武汉和太原 8 个城市的成熟商业区租赁 1,600.00 平方米物业,作为区域营销服务中心的办公场地。
该项目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编号:宁开委招备字[2015]8 号)。
(2)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将通过新建统一的仓储物流中心,满足20,400.00 个库位的仓储需求,为公司现有厂区的生产提供良好的仓储物流配套。项目的建设,可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高仓储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的建设和盈利水平。项目总投资为 5,680.5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4,521.47 万元。
具体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占投资比例
1 总投资 5,680.50 100.00%
1.1 建设投资 4,200.00 73.94%
1.2 设备投资 1,480.50 26.06%
本项目选择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 30,000.00 平方米仓储物流中心,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宁栖国用(2015)第 04430
号),该土地使用权以转让方式取得,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该项目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编号:宁开委招备
字[2015]9 号)。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
因项目建设用地性质调整,新土地的获取超过预期,由此导致项目暂未开工
建设,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2)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存储
原项目尚未有资金投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 募投项目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万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0129260000000164 92.30
限公司新港支行 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注:该账户尚有 6,0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4,000 万元用于临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尚未归还。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当时拟定原项目的原因
运营管理基地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必要性主要系:(1)完善营销服务
体系建设,增强区域综合管理水平;(2)深入研究前沿技术,提升公司的核心技
术竞争力;(3)梳理和完善部门职能,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4)延伸信息
化覆盖范围,提升客户管理和服务水平;项目的可行性主要系:(1)现有区域营
销服务中心的建设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充分保障;(2)完善的综合管理体系,
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保证。
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主要系:替代现有的租赁方式,避免到期续
租等风险。同时,可以改变现有仓储地点分散的局面,提高仓储物流效率,进而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环节的效率提升,从储运环节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水平;项目的可行性主要系:(1)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中心的充分利用提供了基础;(2)良好的仓储管理制度,为项目储运管理提供了充分保障。
关于上述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原项目情况发生的变化
原募投项目所涉及土地,公司在 2015 年 5 月向证监会报送首发申请材料时
即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宁栖国用(2015)第 04430 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土地使用权以转让方式取得。公司在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前对募投项目主要进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未启动项目建设。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 2018 年 3月 27 日发布《南京市仙林副城栖霞山片区 NJDBb014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
众意见征询),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发布《南京市仙林副城栖霞山片区 NJDBb014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批复稿),2019 年 4 月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南京新港高新园控规及城市设计整合》,根据上述文件,该两个项目建设用地性质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