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认定情况
近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迪克”)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江苏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39 号),公司与张家港迪克均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032005590 和 GR202032001839。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兰素”)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江苏省 2020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40 号),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2008910。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相关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将连续三年(2020 年-2022 年)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事项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及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