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3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龙蟠科技”)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和以募集资金16,500万元向天津龙蟠增资。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及增资事项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
1 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 20,793.83 16,500.00
目 津)有限公司
2 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 17,495.74 13,500.00
产基地建设项目 津)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 10,000.00 10,000.00
限公司
合计 48,289.57 40,000.00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龙蟠,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500 万元对天津龙蟠进行增资,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天津龙蟠为实施主体的“年产 18 万吨可兰素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龙蟠注册资本将由 1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26,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股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龙蟠,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 亿元向天津龙蟠提供无息借款,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天津龙蟠为实施主体的“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天津龙蟠提供 1.35 亿元无息借款。
2、资金主要用途:用于天津龙蟠“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6 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
4、借款利率:无息借款。
5、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向天津龙蟠提供无息借款,天津龙蟠可以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五、本次增资及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3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辽河一街 36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活动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天津龙蟠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14,719,740.23 419,300,791.78
净资产 96,657,414.01 99,600,121.05
营业收入 197,371,949.38 46,083,067.39
净利润 10,003,441.24 2,793,824.67
是否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六、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龙蟠增资和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天津龙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同时,天津龙蟠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且监事会也发表了相关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
八、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3,500万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决定。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6,5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形。
2、监事会意见
于实施“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是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募集资金增资的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天津龙蟠增资和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上述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龙蟠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天津龙蟠增资和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年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