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3月5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72万股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蟠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2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8年1月15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72万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90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首次授予人数:公司本次实际向60名激励对象共授予372万股限制性股
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实际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时公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
吕振亚 董事、副总经理 28 7.12% 0.13%
秦建 董事、副总经理 22 5.60% 0.11%
沈志勇 董事、财务总监 22 5.60% 0.11%
张羿 董事会秘书 22 5.60% 0.1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278 70.74% 1.34%
人员(56人)
预留部分 21 5.34% 0.10%
合计 393 100% 1.89%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解除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限售安排 例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限售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限售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限售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12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68号),截至2018年2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吕
振亚、沈志勇、秦建等6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29,388,000.00元,均为货币资
金出资,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20,000.00元,资本公积为25,668,000.00元,
变更后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11,720,000.00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372万股,于2018年
3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11,720,000股,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105,487,200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0.72%;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8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一、限售流通股 156,000,000 3,720,000 159,720,000
二、无限售流通股 52,000,000 0 52,000,000
三、股份总数 208,000,000 3,720,000 211,72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1月15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8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72 1002.54 692.70 249.96 55.09 4.79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