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490 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7,630,805.4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7,490,686.47 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749,068.65 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87,741,617.82 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02,303,7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7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4,161,262.64 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鉴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金额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特作说明如下:
1、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每 10 股分红数 现金分红数额 合并报表中归属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年度 (元)(含税) (元)(含税) 于上市公司股东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的净利润(元) 利润的比例(%)
2020 年 0.70 14,161,262.64 137,630,805.46 10.29
2019 年 0.77 11,128,970.16 111,105,984.85 10.02
2018 年 0.9 9,296,640.00 92,637,780.18 10.04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34,586,872.80 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30.39%,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
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努力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2、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说明
鉴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公司所处的环保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公司计划利用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增加投资,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节约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司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公司支出现金以保证项目建设进度,由于收款以项目进度为节点导致公司需要垫付大量自有资金。二是公司一直积极参与并努力获得投资运营项目。投资运营项目需要公司前期投入大量资金,之后通过在运营期间收取运营费收回前期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三是公司积极拓展业务区域和业务领域,完善业务布局,需要资金提高研发实力和开拓市场。公司希望利用现阶段较好的行业形势,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现金分红说明会,就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考虑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工程业务、实施投资运营业务、提高研发实力、扩大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较多,因此公司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前述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情形。对此,我们将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专门召开说明会予以重点说明。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