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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01 沪市 永创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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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01:永创智能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6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9-075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稳健系列人民币 90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2019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 2019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
        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
        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通过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专用账户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000 万元,已于近期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3,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19.55 万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于 2019年 12 月 12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2017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2 号)文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本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389,026 股,发行价格为 8.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899,988.5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6,603,773.58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3,886,792.45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 305,409,422.4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对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8】29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拟实施的“智
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已投入资金 2,494.86 万元。

  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8,000 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北京银行              稳健系列人民

  股份有限  银行理财产  币90天期限银    3000      4.5%        33.29

    公司        品      行间保证收益

                          理财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90天    保本保证      无        4.5%      33.29        否

            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签署《北京
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及《机构理财产品说明书》,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稳健系列人民币 90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金额为 3000 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金及收益保证,产品期限为 90 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到期日(或理财行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金及收益,本金及收益支付币种与理财本金币种相同,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4.5%。相关产品说明书的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稳健系列人民币 90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M011209016

  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募集规模:3000 万元

  募集区域:北京银行

  募集期:2019 年 12 月 12 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

  理财期限:90 天(受提前终止条款和内容等约束)

  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

  到期日:2020 年 3 月 12 日

  产品风险等级:谨慎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单独构成一个理财计划,理财计划下募集资金由理财行统一进行投资和管理。

  2、理财计划下募集资金的投资范围为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投资品种包括存/拆放交易、同业存款交易、同业借款交易、国债、金融债、企业债、银行次级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交易、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逆回购交易等。

  3、上述各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指初始投资本金额占理财计划下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下同)如下:银行间债券市场为 90%;现金、存款为 10%;各投资比例均可在[-10%,10%]区间范围内浮动。

  (三)产品说明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为 90 天,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北京银行(601169)为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71,974,640.18          2,172,851,633.77

负债总额                          1,712,015,687.34          1,613,291,606.40

净资产                            1,333,283,596.52          1,304,327,888.94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580,929.57            78,258,394.23


  注:2019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况下,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 3,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19 年 9
月 30 日为 49,708.44 万元)货币资金比例为 6.04%,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银行存款 ”、“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保证收益型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2019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