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4-001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1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7,880,0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3.130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峻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马峻 162,728,500 74.6872 是
1.02 蔄毅泽 162,716,300 74.6816 是
1.03 庄瓯 162,716,400 74.6816 是
1.04 王小文 132,812,400 60.9566 否
1.05 王峥 305,781,610 140.3440 是
1.06 马艳艳 162,596,300 74.6265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黄国雄 160,341,800 73.5917 是
2.02 陈益平 160,449,800 73.6413 是
2.03 付锦华 183,516,906 84.2284 是
2.04 王素梅 149,307,200 68.5272 否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沈姣 181,453,540 83.2814 是
3.02 齐红 181,441,540 83.2759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马峻 332,200 100.00%
1.02 蔄毅泽 320,000 96.33%
1.03 庄瓯 320,100 96.36%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4 王小文 320,100 96.36%
1.05 王峥 120,100 36.15%
1.06 马艳艳 200,000 60.20%
2.01 黄国雄 212,100 63.85%
2.02 陈益平 320,100 96.36%
2.03 付锦华 120,000 36.12%
2.04 王素梅 320,100 96.36%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涉及的相关项下子议案,采用累积
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并进行差额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根据议案 1 表决结 果:马峻、蔄毅泽、庄瓯、王峥、马艳艳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议案 2 表决 结果:黄国雄、陈益平、付锦华当选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议案 3 表决结果:沈姣、 齐红当选公司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李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