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3-053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专人、书面、邮件的形式发出,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峻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马峻先生、蔄毅泽女士、庄瓯先生、马艳艳女士和王小文先生以全票通过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峥女士以 6 票同意、2 票反对通过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黄国雄先生、陈益平先生、王素梅女士以全票通过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付锦华先生以 6 票同意、2 票反对通过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额由 344,323,840 股增加至 345,123,840 股。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发生修订的公告》。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运营教练部更名为零售支持与教练部,自 2024年 1 月 1 日生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下午 14:00 分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候选人简历:
马峻先生,197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毕业
于中国地质大学。历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兼任南京海阅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南京步莱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橙魔方品牌管理(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钰添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蔄毅泽女士,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历
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任橙魔方品牌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钰添源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马峻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24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2%;蔄毅泽女士为马峻先生的配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9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5.48%;马峻先生与蔄毅泽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102,142,100 股,占总股本的 29.60%。马峻先生和蔄毅
泽女士于 2022 年 5 月受到江苏证监局责令完成减持股份至 30%或以下的监管措
施,除此之外不存在受到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庄瓯先生,196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南京电
炉厂技术副厂长、奥迪康(中国)听力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橙魔方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橙研室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 年至 2018 年任公司商品创新中心负责人,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裁,兼任南京添镁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世美璟”,持有公司股份 7,42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执行董事。
庄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 股,持有传世美璟 35.25%的股权,与
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王峥女士,198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
士,瑞士欧洲大学商学院在读博士,历任维真珠宝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日本上市公司萨哈钻石株式会社董事,GUCCI 首饰中国区总经销负责
人,兼任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宝玉石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
质量检查协会 2019 年《合成钻石检测方法》标准委员会委员,2019 年 5 月至
今兼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马艳艳女士,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江苏众汇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现任南京华生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经理、江苏中山拍卖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泽汇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众汇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众汇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亚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9 月至今兼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马艳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王小文先生,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2001 年至 2018 年期间曾任公司战略实施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总裁助理,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18 年后先后任职德诚黄金珠宝集团副总裁、高鑫零售人力资源资深总监,2022 年 10 月至今任职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
王小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持有传世美璟 6.60%的股权,
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
黄国雄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南京青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易泽惟新投资管理(无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易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兼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黄国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陈益平先生,196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曾任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中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事长、兼
任华韩整形美容医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兼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益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付锦华先生,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获工学士学位,后在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工作。1989
年 5 月起担任外资企业经理,自主创办实体企业。2009 年 9 月获得国家法律工
作执业资格,从事律师职业至今,现任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2022 年1 月至今兼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付锦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王素梅女士,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会
计学专业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
就职于江苏江阴市能源物资总公司,任信息员;2001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历任审计系教师、政府审计学院副院长、澄园书院院长、国际学院院长。2009 年-2013 年及 2020 年参加联合国审计项目,担任联合国大学、联合国项目事务署、东帝汶维和综合特派团外部审计师。2013 年及 2020 年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与英国雷丁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南京审计大学社会审计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市鼓楼区人大常委,苏盟省监督委员会委员,民盟南审副主委,兼任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祥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素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