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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莱绅通灵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7

莱绅通灵:莱绅通灵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3-052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
期将于 2024 年 1 月 7 日届满,为便于全体股东的权利充分行使,顺利完成董事
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和监事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 2 名,职工监事 1 名。
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换届选举董事、非职工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三、  董事候选人和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董事会
书面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三)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监事会书面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监事人数。
(四) 其他说明

  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股东大会召开前 10 日,以临时提案的形式进行提名董事候选人和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四、  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 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7:00 止按本公告
      载明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名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监事会将对被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形成审核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发出股东大会通
      知;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前,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作出相关声明;

  3、 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4、 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披露;
  5、 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选举董事长。
 五、  董事和监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应为自然人,应当具备履
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期满未逾 5 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7)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保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满足下述条件:

  (1)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2)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3)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 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不超过三家;

  (5)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 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2)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5)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的人员;

  (6)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
        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三) 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应为自然人,应当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期满未逾 5 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7)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9)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  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

  1、 提名人须提供如下文件:

  (1) 提名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
        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提名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持股证明文件;

  (3) 提名人签署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 被提名候选人签署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情况表》原件(格式
        见附件);

  (5) 被提名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 被提名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8) 本次提名的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文件。

  境外提名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请同时提供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文件。
  2、 提名人提供文件的方式

  (1) 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

  (2) 提名人须在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岚


  联系电话:025-52486808

  联系邮箱:603900@leysen1855.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19 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附件2: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情况表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如下:

  提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本提名人已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所提名的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提名人(签字盖章):

                                          2023 年 12 月  日
    注:提名人为自然人的,须提名人本人签字;提名人为法人的,须加盖法人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境外提名人请同时提供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文件。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情况表

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非职工监事

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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