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获授的限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划授予限制 划草案公告
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 日股本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庄瓯 董事、总裁 25.00 5.26% 0.07%
曹颖 董事会秘书 20.00 4.21% 0.06%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340.00 71.58% 1.00%
(共 24 人)
预留部分 90.00 18.95% 0.26%
合计 475.00 100.00% 1.40%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5.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按姓氏拼音排序)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安松威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2 卞妍妍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3 冯冰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4 高健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5 顾丽丽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6 韩亚苹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7 洪娴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8 李子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9 刘长虹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0 苗绪跃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1 钮婧仙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2 尚伟娜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3 王小文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4 吴康伟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5 杨宏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6 易春秀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7 殷晓琳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8 尹新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9 尤红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20 张京宁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21 周亚峰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22 朱冽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23 朱晔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24 诸爱华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