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目前激励对象王勇力、李国斌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分别回购注销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和20,000股。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1、2016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林昌胜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2、2016年4月29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好
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林昌胜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6年5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其中1名激励对象蒋乾乾女士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7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3人调整为12人,授予数量由660万股调整为590万股。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4、2016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周懿先生等 12
名激励对象以14.00元/股授予登记590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7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相关事项的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6、2017年7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
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其中1名激励对象
何炜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7.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那
崇奇等9名激励对象以18.15元/股授予登记52.5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1、2017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2、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22日,公司通过公司内网发布了《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
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17年12月2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2月29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4、2017年12月29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76人调整为157人,授予数量由264.70万股调整为239.70万股。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5、2018年2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
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其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16.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16.20万股
限制性股票不做授予。公司本次实际向152名激励对象以14.26元/股授予登记
223.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审批程序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公司裁员、退休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王勇力、李国斌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分别回购注销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和20,000股。
(二)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
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缩股:P=P0÷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n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3、配股:P=P0×(P1+P2×n)/[P1×(1+n)]
其中: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
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回购数量、价格
1、2016年5月18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王勇力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自授
予日后,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4元(含税);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2017年度分
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6元(含税)。
待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后,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70,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3.420元/股。
2、2017年12月29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李国斌20,000股限制性股票,自授
予日后,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2017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6元(含
税)。待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后,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3.934元/股。
(四)回购资金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计1,218,080.0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本次增减变动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股份 231,349,286 72.22% -90,000 231,259,286 72.21%
无限售股份 89,004,000 27.78% 0 89,004,000 27.79%
总股本 320,353,286 100% -90,000 320,263,286 100%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