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 1-6 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15,503,388.47 元(未经审计),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89,862,383.30 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06,435,68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4,504,976.7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可行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