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长城电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顾林祥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40,75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顾林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 6,193,069 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若减持期间内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40,758,100
顾林祥 40,758,100 19.74%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 51,737,200 25.06% 顾林祥先生为湖州长城
限公司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
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 30,008,000 14.54% 顾林祥先生为浙江长城
团有限公司 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合计 81,745,200 39.6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持 拟减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合理
减持方式 股份来 持原
称 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
源 因
区间
顾林祥 不 超 过 : 不 超 过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2/1/28 按 市 IPO前取 自身资
6,193,069 股 3.00% ~ 场 价 得 金需求
2,064,356 股 2022/7/27 格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4,128,713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林祥、沈宝珠夫妇、控股股东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所持股票在上述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该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顾林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顾林祥先生将根据
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
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
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顾林祥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针对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实际情况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